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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抱怨,

抱怨完還是得沒志氣的向每個月25K的薪水低頭,

繼續服從慣老闆的台灣企業文化。

 

目前的公司昨天才剛onboard六個月,累積了很多經驗,幹意也無限累積

(下班時間要回Line、幫老闆家人訂晚餐餐廳、幫老闆湊團購....這種小事先擱著不談)

 

2015第二季時公司打算聯合其他兩間公司舉辦聯合運動會

因為我第二級主管一句「今年由我們公司主辦」,所以我司要出啦啦隊撐場

 

為了要組成一支啦啦隊,所以找了一些身材比較不豐腴的女生來參加

我在沒有被徵詢同意與否的狀況下,被強制列為隊員

每週有一天下班後要去舞蹈教室排舞一個小時,沒有列入加班費

啦啦隊相關服裝、道具、鞋子都要自費購買

除那一天下班後的排舞時間外,可能會依進度要再不定時(下班後、週末)加練

 

誰叫我是行政櫃台,助理是食物鏈最下層的浮游生物,活該被拗?

誰叫我是女生,公司真奇妙組了全女生的啦啦隊,活該要穿短裙被人看?

 

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公司可以這麼理所當然的不理會職員自由意識

對我知道,除了我以外還有其他人也很衰小被強制入隊

所以這樣我就該乖乖被壓縮我的下班時間,乖乖聽公司話,乖乖付出勞力?

 

最受不了的是我剛剛在排完舞後試著反映應該由公司支付相關雜費時,

回覆給我的是:公司沒錢,你們排舞的錢還是某某主管自掏腰包付的

幹,公司沒那個屁股吃個屁麻辣鍋,現在拉到脫肛還要我們來付醫藥費和提供衛生紙

有沒有搞錯啊........

 

除此之外

因為處長很想唱歌(想很久但一直沒有人有興趣),最近好不容易以另外一個部門有新人到職為理由,

強行在下星期五下班後召開唱歌聚會----(費用有可能自費或部分自費)

我本來就預定那天要去外縣市找朋友耶...........

處長一句「不准不去」,部長就對我說「你也好歹露個臉再走,換個車票時間吧?」

我又不是每次聚餐聚會都不去的人,我只是一次剛好有事不能到,也不行嗎?

最讓人氣憤的是,我不想去,不行

可是另外一位IT人員就以家裡有事為由,可以不去

 

誰叫我是行政櫃台,助理是食物鏈最下層的浮游生物,活該被拗?

誰叫我還沒結婚,單身罪該萬死,活該被當分母?

 

不想順著公司意的時候,就會有涼涼的一句「今年考績........」

 

唉,最近或許是剛好忍耐到臨界點

很不能理解為什麼主管總是能自己有困難時最委屈,把別人的麻煩都視為理所當然

也相當厭惡主管強制管理我的下班時間,強制社交跟強制性交的差別只在於

強暴我的身體還是強暴我的時間

 

 

抱怨完,還是得乖乖去洗澡

準備明天上班

 

 

25k、24歲,慣老闆的日子還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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